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规模控制研究

被引:14
作者
卢驰文 [1 ]
王钦池 [2 ]
机构
[1] 上海政法学院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
[2]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
关键词
统筹基金; 个人账户; 保障水平; 报销比例;
D O I
10.16528/j.cnki.22-1054/f.2010.01.032
中图分类号
F842.6 [各种类型保险];
学科分类号
120404 ; 020204 ;
摘要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过多,如果参保人数和报销制度不变,即使停止一年筹资,历年结余的资金仍可使参保人继续享有基本医疗保险一年。有些地区的医疗保险机构为坚持收支大体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测算不准,导致结余过多。同一地区不同年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也不相同,为审慎起见,也不愿随便调整给付标准。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是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通过调整统筹基金的给付标准来降低结余率的办法有多种,建议目前重点解决城镇参保职工因患重大疾病致贫的问题。但目前仍不能大幅降低个人账户累计积累率,因为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时期。要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关键在于建立相机调整基金结余率的制度。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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