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社会矛盾的法律机制创新

被引:29
作者
汪习根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社会矛盾; 法律机制; 法制创新;
D O I
10.13415/j.cnki.fxpl.2011.02.017
中图分类号
D926 [司法制度];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社会转型致使中国正处在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如欲标本兼治,就应当站在法哲学的高度,辩证施治:在情理法动态平衡中完善释法说理机制;以法律功能二元论为导引创设社会风险评估法律体系;依司法权特质区隔司法调解与非司法调解以优化法律判断路径;在"三位一体"新程序理念下重塑法律协作关系模式;奉执法之互动与人本理念强化民意表达释放机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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