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出让也应招拍挂——从经营性用地出让得到的启示

被引:3
作者
刘涛
梁流涛
机构
[1] 南京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
关键词
经营性用地; 工业用地; 差别垄断; 垄断竞争;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293.2 [城市土地开发与利用];
学科分类号
120405 ;
摘要
通过对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出让方式进行比较,认为工业用地的协议出让方式不利于我国的耕地数量保护,造成了国有土地资产大量流失。中央政府作为法定的城市国有土地所有者和管理者,要通过价格机制、竞争机制、供求机制,实现土地的最大价值,体现土地资源的稀缺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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