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违法与责任为支柱构建犯罪论体系

被引:109
作者
张明楷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犯罪论体系; 支柱; 违法; 责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11 [犯罪];
学科分类号
0306 ; 030605 ;
摘要
对犯罪实体的认识不能仅停留在"客观"与"主观"两个概念上;犯罪论体系应当以价值或目的作为出发点,从而体现评价;以违法与责任为支柱构建犯罪论体系,具有充分根据与内在合理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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