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刑事责任二元模式研究

被引:60
作者
周振杰
机构
[1]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关键词
企业犯罪; 适法计划; 刑事归责; 刑事制裁;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1.91 [企业法、公司法]; D924.1 [总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030104 ;
摘要
在差不多整个20世纪近百年的时间里,西方国家一直坚持企业刑事责任一元模式。但一元模式是传统刑法理论与规制企业活动的政策需求相妥协的产物,本身具有重大缺陷。近20年来,随着企业适法计划、企业文化等客观情况越来越多地在立法中被考虑作为企业刑事责任的重要情节,企业刑事责任在西方国家呈现出从一元模式向二元模式转变的趋势。二元模式提倡区分个人刑事责任与企业刑事责任,具有刑事责任趋于客观、举证责任倒置以及程序相对独立的特点,能够分散企业犯罪的预防责任、降低企业犯罪的制裁成本、促进企业内部的守法文化,在企业组织管理复杂化、业务行为国际化的形势下,对于预防企业犯罪而言,二元模式是明智的政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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