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生产要素分配、剩余价值的分配与剥削

被引:1
作者
庄三舵
机构
[1] 常州电大武进分校江苏武进
关键词
生产要素; 劳动力要素; 剩余价值; 分配; 剥削;
D O I
10.16161/j.issn.1008-0597.2002.04.015
中图分类号
F046 [社会主义分配制度];
学科分类号
0201 ;
摘要
劳动力所有者的收入应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作为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工资部分,它仅相当于消耗掉的劳动力这个人力资本的本金或称为折旧费,但这并不能称之为"报酬";另一部分是按投入的劳动力要素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取得的报酬。资本家(企业主)的收入中包括劳动收入和合理收入,并不都属于剥削。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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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1]   试论按生产要素分配 [J].
庄三舵 .
社会科学, 2000, (12) :7-10
[2]  
资本论.[M].(德)卡尔·马克思(KarlMarx)原著;曾令先;卞彬;金永编译;.人民日报出版社.2006,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德)马克思;(德)恩格斯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