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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
被引:15
作者
:
杨子强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杨子强
机构
:
[1]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来源
:
中国金融
|
2014年
/ 05期
关键词
:
金融监管体制;
地方政府;
权责;
风险处置;
法人金融机构;
区域金融风险;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监管机构;
非金融机构;
一行三会;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F832.1 [金融、银行体制];
学科分类号
:
020201 ;
摘要
:
<正>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监管协调机制,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事实上已成为地方金融监管的重要力量,但地方金融监管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缺乏完善的制度机制,直接或间接干预金融资源配置的现象时有发生,存在监管缺位、监管重叠、监管冲突等诸多问题。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必须坚持权责对称,使地方政府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下,更加主动地承担区域性金融风险处置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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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72 / 73
页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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