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我国社会化养老的法律调整

被引:10
作者
王斐民
机构
[1] 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关键词
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化养老; 养老保险; 法律调整;
D O I
10.15984/j.cnki.1005-9512.2014.06.014
中图分类号
D922.182.3 [社会保障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养老保险分割管理的法律固化、养老资金筹集和运用的法律保障不足、养老主体法律性质不清和促进措施不力是我国养老体系法制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应通过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化养老的发展并加强相应的法律保障。应以立法打破养老保险的分割管理局面,通过社会管理机制兼顾养老保险的基本性和不同群体的特殊性,平衡改革的效率与公平。应以立法鼓励社会和个人参与养老资金的筹集,促进多元化养老保险体系的建设,以实现养老资金保障的社会化。应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及相应的法制建设,在政府引导下鼓励各种类型的社会主体广泛参与养老体系建设,实现养老服务的社会化。
引用
收藏
页码:9 / 19
页数:11
相关论文
共 8 条
[1]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变迁机制研究.[M].吴连霞.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
[2]  
城乡养老保障模式比较研究.[M].赵曼; 吕国营; 著.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0,
[3]  
香港养老.[M].刘芳; 主编.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
[4]  
中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研究.[M].陈之楚; 著.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
[5]   城市居民社会化养老意愿的调查研究——以淄博张店区为例 [J].
牛喜霞 ;
秦克寅 ;
成伟 .
兰州学刊 , 2013, (07) :97-103
[6]   “主动空巢”与社会化养老服务模式探究 [J].
林娜 ;
卢净 .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2011, (12) :93-99
[7]   城市老年问题和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研究 [J].
白友涛 .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2007, (03) :91-94
[8]   人口老龄化与德国法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J].
陈飞飞 .
德国研究, 2006, (04) :30-3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