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被引:14
作者
张卓元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关键词
三中全会; 国有经济; 混合所有制改革;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276.1 [国有企业经济]; F279.21 [企业组织与体制];
学科分类号
1202 ; 120202 ;
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鼓励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项改革可以整合中央企业实力和民营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竞争力,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求国企尽可能引入非国有资本作为战略投资者,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使国企真正改革成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现代的股份公司。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在竞争性行业,主要是完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探索企业员工持股,研究和探索采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持优先股的办法,放手让民营企业家去经营管理;在垄断行业,要放开竞争性业务,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国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从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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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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