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农村的规范体系与社会秩序的实现——基于法律人类学的视角

被引:9
作者
王启梁
机构
[1] 云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基层农村; 规范体系; 社会秩序; 法律人类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0-05 [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从法律人类学的视角考察,正式规范、非正式规范、准正式规范共同构成了基层农村的规范体系。这些多元的规范具有不同的性质,对农村社会秩序的建构作用也不同。基层农村社会的秩序是这些多元规范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基层农村规范体系内的正式规范、非正式规范、准正式规范能否相互配合、进行良性互动对于建构良好的农村社会秩序至关重要。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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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森 .
中国社会科学, 2000, (05) :39-50+204
[3]  
社会制度的经济理论.[M].(美)安德鲁·肖特(AndrewSchotter)著;陆铭;陈钊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4]  
社会学的基本概念.[M].(德)马克斯·韦伯(MaxWeber)著;胡景北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5]  
法理学.[M].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6]  
社会的麦当劳化.[M].(美)乔治·里茨尔(GeorgeRitzer)著;顾建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
[7]  
法律的概念.[M].(英)哈特(H.L.A.Hart)著;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
[8]  
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M].梁治平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