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会”的危害及其治理

被引:4
作者
郭春松
机构
[1] 厦门大学金融系福建厦门
关键词
民间信用; “标会”; 融资渠道; 地下金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32.39 [其他金融组织];
学科分类号
1201 ; 020204 ;
摘要
对“标会”这种古老的民间信用形式要“疏堵”并重,一方面要积极发展正规金融,以满足各方的资金需要,另一方面对规模较大、影响较坏的“标会”给予打击,坚决遏制犯罪分子的诈骗活动。
引用
收藏
页码:12 / 14
页数:3
相关论文
共 3 条
[1]   关于标会的调查 [J].
张文海 .
中国改革, 2001, (12) :36-38
[2]   “标会”缘何屡禁不止 [J].
高庆 .
上海金融, 2000, (12) :55-56
[3]   “标会”问题不容忽视 [J].
陈泽尧 .
福建金融, 1996, (04) :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