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羲定律”是否能够成立?

被引:22
作者
杜恂诚
机构
[1]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关键词
黄宗羲定律; 质疑; 周期变化;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092.2 [古代];
学科分类号
060207 ; 020102 ;
摘要
所谓"黄宗羲定律",是认为唐两税法和明一条鞭法等税制改革把杂税纳入正税后不久,又向农民加征杂税,造成农民税负的不断加重。本文认为:此项定律很难在其本来意义上得以成立。从长时段看,农民的税负总体上应呈周期性变化态势,而不是单边上扬的。历次税制改革反映了人口、土地、商业等诸多因素的相对变化,首先是为了较合理地征税,扩大税源,抑制大土地的特权,是有积极意义的。某个朝代的一定时段,若土地浮寄日趋严重、战乱不止、对外赔款或意在农村改革却无相应的财政投入,则会出现不断加派杂税的现象。但这与"黄宗羲定律"的原义已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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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53 / 156+176 +176
页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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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梁方仲文集.[M].刘志伟编;.中山大学出版社.2004,
[3]  
中国历代财政改革研究.[M].叶振鹏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
[4]  
万历十五年.[M].(美)黄仁宇著;.内蒙古文化出版社.1995,
[5]  
中国古今土地数字的考释和评价.[M].何炳棣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6]  
宋代经济史.[M].漆侠 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
[7]  
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梁方仲;..,
[8]  
中国封建社会形态研究..胡如雷;.三联书店.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