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评析

被引:20
作者
胡晓静
机构
[1] 吉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 诉讼许可程序; 商业裁判规则;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51.6 []; DD912.29 [];
学科分类号
0301 ; 03 ;
摘要
德国《股份法》在借鉴了他国规定,对股东资格进行必要限制的同时,以诉前审查程序———诉讼许可申请作为股东派生诉讼的前置程序,通过法院的依法审查来保证诉讼的正当性;股东论坛的设置,开通了股东之间交流联系的快捷网络通道,以方便其达到法律规定的权利行使条件;特别的诉讼费用承担设计,在减轻股东诉讼风险的同时,为强制公司自主行使权利施加了潜在压力。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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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1]  
德国资合公司法.[M].(德)托马斯·莱塞尔(ThomasRaiser);(德)吕迪格·法伊尔(RudigerVeil)著;高旭军等译;.法律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