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与革新: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的法律思考——以宅基地使用权的物权属性为视角

被引:11
作者
钟三宇 [1 ,2 ]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
[2] 福建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
关键词
宅基地使用权; 物权属性; 抵押融资; 农村金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2 [物权];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物权法》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受限制用益物权"界定,彰显着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的困境。只有对宅基地使用权的物权属性进行重新的审视,将其界定为"超用益物权"或者"类所有权",才能回归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本性,从而作为制度革新的理论基础,推导出我国应当放宽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和抵押融资的限制,赋予宅基地使用权完全财产性权利的法律地位。在此基础上,施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用途管制以及农村金融供给等配套制度,才能保证宅基地使用权等农村产权融资的顺畅运行。
引用
收藏
页码:82 / 86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8 条
[1]   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 [J].
卢代富 .
现代法学, 2013, 35 (04) :24-31
[2]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权行使:现实困境与出路选择 [J].
苟正金 ;
黄东斌 .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2, 33 (07) :88-94
[3]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M].曹泮天; 著.法律出版社.2012,
[4]  
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的现实考察与研究.[M].陈小君; 著.法律出版社.2010,
[5]  
私权窥测.[M].唐烈英; 著.法律出版社.2009,
[6]  
中国土地法理论研究.[M].刘俊; 著.法律出版社.2006,
[7]  
土地上的权利群研究.[M].崔建远著;.法律出版社.2004,
[8]  
土地法学.[M].陈利根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