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反垄断法》知识产权除外条款的质疑

被引:11
作者
赵启杉 [1 ,2 ]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2] 上海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反垄断法; 知识产权; 垄断行为; 除外条款;
D O I
10.19404/j.cnki.dffx.2011.01.013
中图分类号
D922.294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我国《反垄断法》第55条就《反垄断法》在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中如何适用作出了特殊规定。从其立法表述看,采用了除外条款加特殊情形例外的模式。但这种立法表述并不利于对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关系的正确解读,也容易给反垄断司法、执法实践带来困惑和争议。近年来,随着经营者将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竞争资源广泛应用于经营活动,类似于《反垄断法》第55条表述的立法例已经或正在为世界各国相关反垄断立法所淘汰。各国反垄断司法和执法实践不断证明:知识产权制度不需要反垄断法作出原则性的除外规定,而需要在将反垄断法适用于知识产权案件时为相关司法执法活动提供具体的指南。因此,我国《反垄断法》也应该按照这个立法趋势进行修订。
引用
收藏
页码:113 / 125
页数:13
相关论文
共 10 条
[1]   与技术标准相关的知识产权强制许可 [J].
王晓晔 .
当代法学, 2008, (05) :14-20
[2]   市场支配地位的滥用与知识产权法——欧洲最新发展 [J].
约瑟夫·德雷克舍 ;
吴玉岭 .
环球法律评论, 2007, (06) :119-128
[3]   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 [J].
王晓晔 .
法学, 2004, (03) :100-106
[4]   对“垄断”法律概念的反思 [J].
金朝武 .
广州大学学报(综合版), 1998, (04) :7-12+17
[5]  
反垄断法.[M].时建中; 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6]  
知识产权滥用及其法律规制.[M].王先林等; 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理解与适用.[M].尚明等; 著.法律出版社.2007,
[8]  
知识产权法的经济结构.[M].(美)威廉·M.兰德斯(WilliamM.Landes);(美)理查德·A.波斯纳(RichardA.Posner)原著;金海军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9]  
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M].王先林著;.法律出版社.2001,
[1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马克思;恩格斯 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译.人民出版社.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