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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民事侵权责任的思考
被引:7
作者
:
徐海燕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徐海燕
机构
:
[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来源
:
政法论坛
|
2007年
/ 03期
关键词
:
会计师事务所;
民事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推定规则;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2.26 [财务管理和会计法];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3 ;
030105 ;
摘要
:
会计师事务所侵权责任的理论基础在于受托人信托义务之违反。会计师事务所对利害关系人承担侵权责任时,不适宜遵循严格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而应遵循过错责任原则。我国有必要建立会计师事务所的过错鉴定制度,允许人民法院就其难以判断的会计师事务所过错问题委托由法律、会计等专业人士组成的过错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在落实会计师事务所的过错责任原则时,应区分会计师事务所在主观上的故意与过失。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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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52 / 157
页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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