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斯与马克思:关于制度的起源和本质的两种解释的比较

被引:83
作者
林岗
刘元春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关键词
制度; 起源; 本质; 诺斯; 马克思;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091 [世界];
学科分类号
060207 ; 020102 ;
摘要
本文从理论的内在逻辑一致性和理论与历史事实的相符性两个方面 ,对马克思和诺斯关于制度起源和制度本质的不同解释进行了比较分析。诺斯以自利和机会主义等抽象的人类行为假设为出发点 ,把制度视为孤立个人之间成本—收益计算和平等交易的产物 ,认为制度的本质是自由契约 ;其理论不仅缺少内在的逻辑一致性 ,而且与历史事实和考古事实相悖。马克思从生产实践活动出发 ,将制度的形成归结为一定生产关系以及与这种生产关系相适应并维护这种生产关系的社会机构和规则的确立过程 ,认为制度的本质就是在社会分工协作体系中不同集团、阶层和阶级之间的利益关系 ;马克思的解释不仅构成一个具有严整逻辑的理论体系 ,而且得到历史事实的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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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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