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与知识产权保护

被引:16
作者
宋红松
机构
[1] 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烟台
关键词
反不正当竞争法; 知识产权法; 基本原则; 补充地位; 生长点;
D O I
10.13951/j.cnki.issn1002-3194.2002.03.004
中图分类号
D923.4 [知识产权];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反不正当竞争法确立了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 ,是知识产权法体系中具有基础地位的一般法。与具体知识产权相比 ,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权利较为不明确、专有性较弱 ,只是一种消极权利。相对于具体知识产权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起到补充作用。在两者对某一问题都有规定的情况下 ,具体知识产权规则应优先于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但反不正当竞争法在解释具体知识产权规则、弥补具体知识产权规则的漏洞、解决具体知识产权的权利冲突、覆盖具体知识产权规则调整不到的领域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反不正当竞争法孕育和催生了新型知识产权规则 ,使得知识产权法成为一个开放的体系 ,是知识产权法的生长点。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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