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金融稳定为本的美国金融监管改革

被引:5
作者
秦国楼
机构
[1]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
关键词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风险特征; 法案; 美联储; 监管协调; 金融; 财政金融; 金融监管改革; 银行控股公司;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美国; 美利坚合众国; 北美洲;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37.12 []; F832.1 [金融、银行体制];
学科分类号
1201 ; 020204 ; 020201 ;
摘要
<正>考虑到美国监管机构的多头并立,建立由各主要监管机构负责人组成的委员会对于保证美国金融体系的完整和稳定显得尤为重要2010年7月2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以下简称"该法案"),美国成为引领危机以来国际监管改革浪潮的先行者。该法案最终通过,也使得金融危机以来美国朝野围绕金融监管改革的争吵在立法层面暂告一段落,并开启了实施层面的监管改革新进程。未来两年内,美国各监管机构将按监管改革法案确定的原则制定详细的监管规则,这其中又少不了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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