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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西部地区资源补偿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被引:11
作者:
王健
董小君
机构:
[1]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
来源:
关键词:
西部地区;
征税范围;
分成比例;
优势转化;
课税范围;
资源补偿费;
资源差别税;
资源税;
资源补偿机制;
矿产资源;
矿藏资源;
D O I:
10.16110/j.cnki.issn2095-3151.2007.44.004
中图分类号:
F127 [地方经济];
学科分类号:
0202 ;
020202 ;
摘要:
西部地区是我国重要的资源供给区。但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存在区域间产品不平等的交换问题,资源价值对西部地区的贡献未在经济发展中体现出来,西部地区"富饶的贫困"现象非常突出,资源补偿机制的缺失已成为阻碍西部经济腾飞的"短板"。西部地区资源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资源补偿的法律体系不健全;(2)资源税征税范围狭窄,财权与税权分离,调节作用弱;(3)资源补偿标准偏低,计征方法不合理,补偿资金分配不合理,资源开发利用地区贫富分化,低收入群体扩大;(4)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界定不明确,资源开发利用的市场化程度低。在新一轮的大开发中,西部地区希望通过国家政策的调整,建立和完善西部资源补偿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资源所在地人民的生活水平,让他们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解决上述问题的政策建议为:(1)调整和完善现行资源税,将目前资源税的征收对象扩大到矿藏资源和非矿藏资源,对于资源在省内消费和省外消费采取不同的税率,尽快推行资源税的征收按企业占有的资源储量计算,将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2)完善现有的资源补偿费制度,将资源补偿费分为"资源权利金"和"资源补偿费",分别体现不可再生资源和可再生资源的不同补偿方式,促进当地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和企业发展,提高西部矿业大省资源补偿费的地方分成比例,地方分成中有一部分要直接补给当地居民。(3)探索资源交易等市场化的补偿方式。(4)推动资源型城市战略转型,积极探索自力补偿方式。(5)建立科学的资源价值评估体系,构建资源补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益评价体系,提高资源补偿税费的合理性,提高资源补偿资金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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