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司法区划调整问题研究——以跨行政区划设置法院为视角的分析

被引:13
作者
吴志刚 [1 ,2 ]
机构
[1]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2]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行政区划; 司法区划; 司法区划调整; 司法改革;
D O I
10.13893/j.cnki.bffx.2014.03.016
中图分类号
D926.2 [法院];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司法区划调整是指对司法层级、司法单位和司法区域等司法区划要素的调整,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实现司法区划与行政区划的分离,确保司法权能得到独立公正地行使。跨越行政区划设置法院作为一种典型的司法区划调整方式,因具有改革上的可行性、前瞻性,以及纲举目张的功效,故而是"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的首选方案。
引用
收藏
页码:121 / 130
页数:10
相关论文
共 15 条
[1]  
重庆市司法区域划分制度研究[J]. 赵兴洪.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9(01)
[2]   论司法公正与行政诉讼管辖改革的方向 [J].
郝昭 ;
甘桂芬 .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 (06) :137-139
[3]   关于司法管辖区制度的几点思考 [J].
李卫平 .
河南社会科学, 2004, (04) :64-66
[4]   法院设置与结构改革研究 [J].
关毅 .
法律适用, 2003, (08) :7-14
[6]   人民法院管理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J].
刘会生 .
法学研究, 2002, (03) :12-20
[7]   法院名称重构 [J].
胡夏冰 .
法学, 2000, (08) :21-22
[8]   司法独立与法院组织机构的调整(上) [J].
章武生 ;
吴泽勇 .
中国法学, 2000, (02) :56-71
[9]  
设立大司法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工程[J]. 赵贵龙.人民司法. 2003 (06)
[10]  
辞海[M]. 上海辞书出版社 , 夏征农,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