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既是一个经济主体 ,也是一个公共主体 ,本文从公共主体身份出发 ,构建了一个财政风险的理论分析框架 ,区别于政府以经济主体身份承担的财政风险。财政风险是私人风险转化为公共风险时的产物。财政风险的大小与制度变迁的速度有关。评估财政风险应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政府拥有的公共资源 ,二是政府应承担的公共支出责任和义务 ,就债务论债务是没有意义的。我国的财政风险处于发散的状态 ,呈不断扩大的趋势 ,原因在于制度缺陷导致的“风险大锅饭” ,破坏了收益与风险对称的基本规则 ,从而形成了一种风险累积和集中的机制。今后改革的重心在于建立不同层面的风险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