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税的法律问题:理论争鸣与发展趋势

被引:11
作者
王婷婷 [1 ]
刘奇超 [2 ]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2]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地方)税务局
关键词
机器人; 人工智能; 结构性失业; 机器人税; 税制改革;
D O I
10.19376/j.cnki.cn10-1142/f.2018.03.006
中图分类号
D922.22 [税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随着人工智能的迅猛发展,机器人在社会各领域开始得到广泛的应用,这一方面增进了社会生产力和人类总财富,另一方面也引起了"机器替代人"的自动化恐慌。面对机器人密集扩展造成的社会就业率下降和政府财政收入减少等问题,美国、欧盟先后加入机器人税的讨论,并提出向机器人征税的可能方案,韩国则于2017年率先启动一项间接向机器人征税的制度。未来我国的税制发展要回应机器人税的开征问题,应以自动化发展水平为参考依据,充分考量税收中性原则,研析技术进步与经济增长、就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并确保税款直接用于填补自动化带来的利益减损,在不影响市场竞争机制正常运转的同时,保障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权益。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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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向机器人征税意味着征资本利得税[N]. 乔新生. 上海证券报. 2017 (011)
[2]  
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M]. 商务印书馆 , [英]D·李嘉图(Ricardo, 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