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司法区划分改革的思考

被引:14
作者
赵兴洪
邹兵
机构
[1] 西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司法区划分; “四实三虚”; 三审终审; 司法权中央化;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6 [司法制度];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司法区划分改革是司法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中国目前的司法区划不但加重了司法权对党政权力的依附,强化了司法权的地方性,而且无力保障司法权的中立性,不利于解决跨行政区域纠纷,也无法平衡各司法区的案件负担。在中国建立"四实三虚"、与行政区错位设置的司法区体系,同时辅以三审终审制,既可以解决、缓解前述司法痼疾,又能促进司法机关及其人事、财政事务的中央化,推动司法改革向纵深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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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庆市司法区域划分制度研究.[J].赵兴洪;.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9, 01
[2]   论司法权的国家性 [J].
秦强 ;
邸雅婧 .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 (04) :80-84
[3]   对两审终审制的反思——从刑事诉讼角度的分析 [J].
陈瑞华 .
法学, 1999, (12) :18-25
[4]  
肖扬法治文集.[M].肖扬; 著.法律出版社.2012,
[5]  
体国经野之道.[M].周振鹤; 著.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
[6]  
联邦法院.[M].(美)理查德·A.波斯纳(RichardA.Posner)著;邓海平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7]  
借行政区划改革东风重构司法区划.[N].贺卫方;.东方早报.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