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关系主体及其权利义务的立法构思

被引:14
作者
韦福
机构
[1] 河池学院社科部
关键词
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权利; 义务;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3 [土地法]; D923.2 [物权]; F301 [土地经济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120405 ; 030105 ; 082802 ; 1204 ;
摘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关系主体的相关立法,应摈弃保守观念,还权于承包人,赋予其真正的抵押人地位,并设立土地政策性银行作为主要抵押权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权利义务分配,应适用我国法律有关抵押的一般规定,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本质与属性,平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之间的利益和负担,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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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7 条
[1]   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J].
韦福 .
河池学院学报, 2007, (06) :12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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