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改革后的公益林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

被引:23
作者
吴萍 [1 ]
吕东锋 [1 ]
陈世伟 [2 ]
机构
[1] 东华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
[2] 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关键词
集体林权改革; 公益林; 生态补偿; 公益林生态补偿;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326.2 [林业];
学科分类号
120302 ;
摘要
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公益林生态补偿制度在实现林业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的目标上高度一致,公益林生态补偿是实现林权改革既定目标的重要途径,同时林权改革为生态补偿市场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现阶段由于我国公益林生态补偿制度明显滞后于林权改革步伐,如公益林的划分和补偿范围的界定不合理、补偿方式和资金来源单一、补偿标准低等,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林权改革的进程和成效。我国应科学合理地界定公益林补偿范围,导入市场机制完善公益林生态补偿方式,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实现合理充分的补偿,更好地为林权改革保驾护航。
引用
收藏
页码:145 / 149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6 条
[1]   对环境权与相关权利冲突之追问 [J].
王社坤 .
法学论坛, 2011, 26 (06) :123-128
[2]   森林生态补偿方式运行实践探讨 [J].
刘灵芝 ;
刘冬古 ;
郭媛媛 .
林业经济问题, 2011, 31 (04) :310-313
[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农增收成效及其机理分析——基于17省300户农户的访谈调研 [J].
贺东航 ;
田云辉 .
东南学术, 2010, (05) :14-19
[4]   完善我国重点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研究 [J].
孔凡斌 ;
陈建成 .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 8 (04) :32-39
[5]   流域生态补偿:政府补偿与市场补偿比较与选择 [J].
葛颜祥 ;
吴菲菲 ;
王蓓蓓 ;
梁丽娟 .
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 (04) :48-53+125
[6]   生态补偿的理论探讨 [J].
毛显强 ;
钟瑜 ;
张胜 .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02, (04) :4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