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推定

被引:35
作者
裴苍龄
机构
[1] 西北政法学院
关键词
推定,推理,证明,盖然效力,无罪推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推定”一词由来已久,是证明事实的一种特殊证明方法。从本质上来讲,推定既不同于确认,也不同于法律上的拟制。推定只能建立在真实的、具有盖然效力证据的基础之上。它只是一种不完全的间接证明,是一种选择。同时,本文认为真正的无罪推定应当是:不能证明有罪,一律推定为无罪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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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53 / 58+68
页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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