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视阈下的“环境国家”——比较法视角的分析

被引:12
作者
陈海嵩
机构
[1] 浙江农林大学
关键词
环境国家; 环境治理; 环境宪法; 生态现代化理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2.6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在环境保护日益成为国家统治正当性基础的背景下,如何因应生态现代化理论的要求、规范环境保护过程中的国家与公民关系以形成"环境国家",是当代环境治理理论的重要课题。文章认为,德国、日本公法学界主要在事实层面上对"环境国家"进行描述和概括,凸显了环境保护在国家目的及任务中的地位,但也存在明显缺陷,应从价值层面看"环境国家"对国家权力所提出的规范性要求。"环境国家"应首先在宪法上加以规范,即形成"环境宪法",具体包括三类规范:环境保护的基本权利、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环境保护的公民宪法义务,它们为形成"环境国家"的规范体系奠定了基础。
引用
收藏
页码:102 / 112
页数:11
相关论文
共 13 条
[1]   国家环境保护义务的溯源与展开 [J].
陈海嵩 .
法学研究, 2014, 36 (03) :62-81
[3]   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与高级法 [J].
陈端洪 .
中外法学, 2008, (04) :485-511
[4]   治理与国家建构的张力 [J].
郁建兴 .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2008, (01) :86-93
[5]   生态现代化理论与绿色变革 [J].
郇庆治 .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2006, (02) :90-98
[6]  
环境保护:当代国家的宪法任务[J]. 吴卫星.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2005(06)
[7]  
环境法总论[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陈慈阳, 2003
[8]  
环境政策与法律[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叶俊荣著, 2003
[9]  
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M]. 法律出版社 , 林来梵著, 2001
[10]  
法理学[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美)E.博登海默(EdgarBodenheimer)著,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