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与重构:教育法学的学科建构

被引:40
作者
周光礼
机构
[1] 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关键词
学科建构; 教育法学; 中心论题; 研究方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学科既是一种知识体系,又是一种学术制度。学科成熟的标志,一是内在标志,即一个成熟的学科必须有明确的学科主题以及卓有成效的研究方法;一是外在标志,即一个成熟的学科应进入大学课程,有学位授予点、全国性的学术组织以及学术期刊。我国教育法学的建构处于初创阶段。教育法学的中心论题是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作为部门法,其地位不具有独立性;但教育法作为一门学科,其地位是独立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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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M].周叶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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