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PS协定与中国知识产权法制的变革

被引:1
作者
余俊
机构
[1] 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
关键词
WTO; TRIPS协定; 知识产权; 法制建设;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97.1 [国际民法]; D996.1 [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 D923.41 [著作权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9 ; 030206 ; 030609 ; 030105 ;
摘要
TRIPS协定在中国生效的十年,推动了中国知识产权法制的变革,表现在确认了知识产权权利属性、完善了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提升了知识产权战略高度、突出了知识产权贸易地位、便利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强化了知识产权社会意识等,但中国知识产权法制仍存在不足之处,例如体系化贫弱、保护路径偏向、公私关系失衡、配套机制阙如、创造运用脱节等,今后完善中国知识产权法制应当首先面向市场,使之因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其次应当对外来的知识产权法律进行必要的本土化,使之内化为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本体的有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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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与实施的法律问题研究.[M].朱谢群; 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2]  
论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化.[M].李琛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3]  
中国单位社会.[M].李汉林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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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法概论.[M].李浩培著;.法律出版社.2003,
[6]  
优秀专利调查研究报告集.[M].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政策研究处编;.知识产权出版社.2002,
[7]  
WTO知识产权协定及其国内适用.[M].孔祥俊著;.法律出版社.2002,
[8]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M].任建新主编;.昆仑出版社.1997,
[9]  
比较法律传统.[M].(美)格伦顿(Glendon;MaryAnn)等著;米健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
[10]  
社会契约论.[M].[法]卢梭(J·J·Rousseu) 著;何兆武 译.商务印书馆.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