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法》下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管探讨

被引:4
作者
李虹含 [1 ,2 ]
机构
[1] 华夏银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
关键词
地方政府债务; 财政分权; 财政监督; 新《预算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12.5 [国家公债、债券、外债]; D922.21 [预算法、决算法];
学科分类号
020203 ; 030103 ;
摘要
2014年8月,历经四次修改的《预算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放开了地方政府的举债权,为地方政府融资开辟了合法渠道。本文对新《预算法》中有关地方政府举债的条文进行了分析,同时探讨了新《预算法》对地方政府举债管理的不足之处,最后提出了完善新《预算法》以及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管理的优化路径。
引用
收藏
页码:37 / 40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7 条
[1]   地方财源制度建设的财税法审思 [J].
刘剑文 .
法学评论, 2014, 32 (02) :25-32
[2]   地方政府发债权的现实可能性 [J].
刘剑文 .
法学, 2012, (10) :16-19
[3]   地方债治理的宪政经济学分析 [J].
张建伟 .
法学, 2012, (10) :3-8
[4]   规制地方政府发债权的几点立法建议 [J].
岳彩申 ;
王旭坤 .
法学, 2011, (11) :37-40
[5]   公共财政理念下的预算范围调控之法律进路 [J].
刘剑文 ;
王文婷 .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 17 (03) :102-108
[6]   防范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研究 [J].
于海峰 ;
崔迪 .
财政研究, 2010, (06) :56-59
[7]   美、日地方公债及启示 [J].
张海星 .
财经问题研究, 2001, (02) :4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