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地位研究

被引:4
作者
李德仁
机构
[1]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业主委员会; 诉讼; 诉讼主体;
D O I
10.16140/j.cnki.1671-5330.2006.03.027
中图分类号
D922.181 [公用事业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业主委员会是随着我国城镇住宅区建设的迅猛发展而出现的新生事物。在物业管理纠纷中,业主委员会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存有争议。基于业主委员会的实体法的法律地位,文章突破传统的民事诉讼理论,从业主委员会存在的现实合理性和现代诉权理论出发人为应赋予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地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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