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碳排放交易机制对中国的启示

被引:4
作者
鲍彦苓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关键词
碳排放交易; 欧盟; 北美; 中国;
D O I
10.16546/j.cnki.cn43-1510/f.2011.05.003
中图分类号
X321 [区域环境规划与管理];
学科分类号
083305 ; 1204 ;
摘要
在《京都议定书》的指引与框架下,全球碳排放交易开始运作并逐渐形成统一的全球碳市场。其中成果较为显著的是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与北美地区碳排放交易机制。碳排放交易机制逐渐成为各国经济利益的角逐。面对这种国际趋势,我国碳排放交易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缺乏统一的立法保障、政府监管不到位并且缺少国际发言权,我国应充分借鉴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与美国碳排放交易机制的经验与教训,在法制建设、市场交易与政府监管、国际合作方面进一步健全我国碳排放交易机制。
引用
收藏
页码:25 / 29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4 条
[1]   欧美碳排放交易市场发展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J].
姚晓芳 ;
陈菁 .
经济问题探索, 2011, (04) :35-38
[2]   中国碳排放特征及发展低碳经济的对策分析 [J].
蒋金荷 .
经济研究参考, 2011, (05) :6-14
[3]   气候问题下的碳排放权交易初探 [J].
邹嘉丽 ;
蔡照顺 .
法制与社会, 2010, (35) :99-100
[4]   借鉴欧盟碳排放交易经验 构建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 [J].
李布 .
中国发展观察, 2010, (01) :5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