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收

被引:9
作者
宋刚
机构
[1] 北京师范大学
关键词
土地征收; 土地征用; 土地承包经营权; 补偿;
D O I
10.16092/j.cnki.1001-618x.2006.02.022
中图分类号
D922.3 [土地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120405 ;
摘要
我国现有的土地征收制度的客体是土地所有权,而忽视了土地上的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权作为一项单独的物权,国家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必须单独征收。这样农民既可以直接获得征收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又避免了集体经济组织挪用私分农民的补偿金现象。这对被征地农民的保护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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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土地征收中的意思表示 [J].
左平良 .
河北法学, 2005, (03) :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