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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水免抵退——改革出口退税体制与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的思考
被引:9
作者
:
董俊英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外经贸部计财司
董俊英
姚坚
论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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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外经贸部计财司
姚坚
机构
:
[1]
外经贸部计财司
来源
:
国际贸易
|
2002年
/ 02期
关键词
:
出口退税;
增值税发票;
出口额;
企业;
企业管理;
D O I
:
10.14114/j.cnki.itrade.2002.02.001
中图分类号
:
F812.42 [税收];
学科分类号
:
020203 ;
摘要
:
<正> 出口退税是指对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国内应征的间接税予以免除,或对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转环节已征间接税予以抵扣或退还。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国际贸易的公平竞争,因为按照间接税的属地性原则,进口国都会按本国税法对进口商品征收间接税,出口国如果不实行出口退税,出口商品将负担本国和进口国的双重税负,无法与进口国国内商品进行公平竞争。因此,对出口国而言,理应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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