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人的基本权利主体地位

被引:27
作者
杜强强
机构
[1]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关键词
基本权利; 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 公民; 公司;
D O I
10.16094/j.cnki.1005-0221.2009.02.004
中图分类号
D971.2 []; DD911 [];
学科分类号
0301 ; 03 ;
摘要
美国宪法并没有规定公司是基本权利主体,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很多判例中亦认定美国宪法的特权与豁免条款不适用于公司。宪法第14修正案通过后,尤其是自19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逐渐将宪法的保护扩大适用于公司,使得公司成为某些宪法基本权利的主体。这一转变迎合了美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得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建立成为可能。本文借鉴美国的宪法实践,细致梳理了公司作为基本权利主体的相关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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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2 / 21+156 +156
页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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