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借贷法律监管比较研究

被引:35
作者
易燕
徐会志
机构
[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P2P网贷; 法律监管; 自律管理; 法律风险;
D O I
10.16494/j.cnki.1002-3933.2015.03.013
中图分类号
D922.282 [信托、信贷法]; D923.6 [合同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030105 ;
摘要
我国的网络借贷(P2P)从2006年起步,逐渐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模式。目前Lending Club和Prosper是美国最具代表性的两大P2P公司,中国P2P网贷的引进最初就是完全复制了这两家公司的运营模式。美国SEC将P2P平台纳入证券的范畴进行监管,主要集中在消费者保护和信息披露两方面。中国P2P发展已经发生了演变,增加了担保人的角色,衍生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孕育出债权转让的运营模式,引发出一系列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中国P2P网贷法律监管要坚持鼓励创新与风险防控并重的原则,克服美国监管体制弊端,完善征信体系建设,引入合格投资人制度,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理好政府监管和自律管理的关系,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监管模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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