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多数决的股东大会决议

被引:5
作者
钱玉林
机构
[1] 扬州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滥用多数决; 民法原则; 股东大会决议; 法律效力;
D O I
10.19411/j.cnki.1007-7030.2007.01.015
中图分类号
D912.29 [经济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股东大会决议采“多数决原则”是团体行为逻辑演绎的结果。多数决的正当性依赖于变动的多数派,才能期望股东大会的决议符合公司利益。但多数决的滥用造成不公正决议的现象不可避免,各国立法和判例上形成了禁止多数决滥用的法理,以克服多数决原则的弊端。滥用多数决的股东大会决议,其效力应认定为无效。
引用
收藏
页码:74 / 79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9 条
[1]   禁止权利滥用的法理分析 [J].
钱玉林 .
现代法学, 2002, (01) :55-61
[2]   论股份公司控制股东的义务与责任 [J].
王保树 ;
杨继 .
法学, 2002, (02) :60-68
[3]   缔约过失责任与诚信原则的适用 [J].
钱玉林 .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1999, (04) :59-68
[4]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M].王泽鉴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5]  
民法总论.[M].史尚宽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6]  
韩国公司法.[M].(韩)李哲松;吴日焕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7]  
公共选择理论.[M].(美)丹尼斯C.缪勒(DennisC.Mueller)著;杨春学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8]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的保护.[M].刘俊海著;.法律出版社.1997,
[9]  
民法总论.[M].梁慧星著;.法律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