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京津冀区际生态补偿制度的构建

被引:9
作者
于彦梅 [1 ]
耿保江 [2 ]
机构
[1] 河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2]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关键词
京津冀; 生态补偿; 制度构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6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为了保证京津冀地区的公平发展,应建立区际生态补偿制度以弥补冀上游地区为保障京津发展而遭受的损失。构建京津冀区际生态补偿制度需在遵循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原则及受益者负担原则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区际生态补偿经验,正确界定补偿主体、受偿主体,采用公共财政支付、设立区际生态补偿金、建立政府引导下市场交易机制、实施异地开发、开展技术援助等多种补偿形式,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实现京津冀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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