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型公用企业竞争的法律规制

被引:3
作者
曹阳
机构
[1]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键词
网络型公用企业; 竞争; 法律规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 [经济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规制法治化是网络型公用企业竞争的必要前提,以事业法和反垄断法规制为其主要内容。事业法规制包括市场准入与退出规制、价格规制、互联互通与接入费规制、禁止交叉补贴与普遍服务规制、不对称规制等,其价值取向为涵盖在位生产者、潜在竞争者、交易者和消费者的福利在内的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之间的均衡;反垄断法规制包括滥用网络优势行为规制、合并与拆分规制、联合限制竞争规制、行政垄断规制等,其价值取向为“有限竞争自由→适度竞争自由→充分竞争自由”的发展。就法律位阶体系而言,反垄断法应为“基本法律”,而事业法为“非基本法律”,反垄断法应优于事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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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经济转型期的兼并控制规则和政策研究.[M].史先诚著;.人民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