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信义义务研究

被引:23
作者
肖宇 [1 ]
许可 [2 ]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2]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私募股权基金; 基金管理人; 信义义务; 忠实义务; 注意义务;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87 [证券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当前我国民间和政府投资的重要载体,基金管理人作为基金的核心,享有基金运营与管理的全部权利,若没有适当的约束机制,投资人的权利极易受到侵害。信义义务是解决投资人与基金管理人信息不对称与道德风险的重要钥匙,基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殊性,信义义务在融资、投资、管理和退出环节各有具体的表现形式,注意义务与忠实义务在不同情境中的弹性与张力也各有不同。但是信义义务的适用也受到主观判断、法官裁量水平等因素的影响,需要与外部监管措施相结合共同保护投资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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