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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福建、江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透视与深化
被引:59
作者
:
雷加富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国家林业局
雷加富
机构
:
[1]
国家林业局
来源
:
东北林业大学学报
|
2006年
/ 03期
关键词
:
林权制度改革;
林业产权;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林农;
集体林区;
福建;
江西;
D O I
:
10.13759/j.cnki.dlxb.2006.03.001
中图分类号
:
F326.2 [林业];
学科分类号
:
120302 ;
摘要
:
<正>近期,通过对福建和江西省的调研,深深感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向林业领域的继续、深化和完善,是农村土地又一次深刻的变革。我们看到了林子长起来、林农富起来、林业活起来、林区强起来的发展势头,其意义已远远超出林业行业改革的本身,必将对以林为主的广大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展现出破解“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前景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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