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立法为良法善治奠基——兼论《立法法》再次修改的理由和要点

被引:14
作者
冯玉军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
关键词
立法法; 修改理由; 实践问题; 具体建议;
D O I
10.16092/j.cnki.1001-618x.20221025.001
中图分类号
D920.0 [理论]; D92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030103 ;
摘要
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成就及显著变化,有五个突出特点:夯实党领导立法的制度建设,加强政治引领;聚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变立法观念;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提高立法质量;运用立改废释纂等多种立法形式,发挥立法效能;遵循立法规律和求是创新原则,破解立法难题。《立法法》自2000年颁布实施并于2015年修改以来,对规范立法活动,推动形成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实施效果显著。但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再次全面修改《立法法》,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应对立法的新问题新挑战新特点,更好地引领和推动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乃至于法治体系建设的枢纽工程。具体建议包括: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体现党领导立法原则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对标2018年《宪法》修正案与最新立法紧密衔接,总结国家与地方立法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立法体制机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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