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慈善组织公信力建设中的政府角色探析

被引:5
作者
李占乐
机构
[1]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慈善组织; 公信力; 政府角色;
D O I
10.13660/j.cnki.42-1112/c.011557
中图分类号
D632.9 [其他]; D630 [国家机关工作与人事管理];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1 ;
摘要
我国慈善组织公信力包含合法、诚信、坚守使命、绩效和自主性五个构成要素。当前我国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普遍不高而且不时遭受重创,亟须加以重塑与提升。在慈善组织公信力建设中,我国政府长期存在职能的缺位与越位,表现为准入过严、过度干预、监管不力和缺乏扶持等。我国慈善组织公信力建设中政府的角色应定位于降低慈善组织注册门槛,实行直接登记和统一管理;立法强制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实现透明慈善;消除官办慈善组织的行政化倾向和特权优惠待遇;强化监督问责制度,构建外部监管体系;促进慈善组织的能力建设与绩效提升五个方面。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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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中国慈善发展报告.[M].杨团; 葛道顺; 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2]   提升我国慈善组织公信力的法律思考 [J].
尤琳 .
求实, 2008, (10) :5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