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犯对正犯故意的从属性之否定

被引:39
作者
张明楷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院
关键词
共犯; 正犯故意; 从属性; 否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1 [总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共犯对正犯故意的从属性,是指教唆犯与帮助犯的成立,以正犯具有犯罪的故意为前提。但是,这种观点形成了明显的处罚漏洞,导致处罚的不公平。应当否定共犯对正犯故意的从属性,只要故意引起或者促进他人实施符合客观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就分别成立教唆犯与帮助犯;就教唆犯、帮助犯的成立条件而言,正犯故意只是表面要素,仅对区分教唆犯、帮助犯与间接正犯起作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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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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