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缺陷及其对策──兼论建立地上权和永佃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被引:67
作者
杨立新
机构
[1]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土地承包经营权; 永佃权; 地上权;
D O I
10.16494/j.cnki.1002-3933.2000.01.002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样一个法律概念具有不确定性,在司法实践造成了不应 有的混乱。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混淆了地上权和永佃权之间的界限。建议废弃 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使用权等法律概念,建立完善的永佃权和地上权。
引用
收藏
页码:5 / 13
页数:9
相关论文
共 7 条
[1]   论我国的土地使用权 [J].
孙宪忠 .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1987, (03) :44-50
[2]  
中国物权法研究[M]. 法律出版社 , 梁慧星主编, 1998
[3]  
民法判解研究与适用[M]. 中国检察出版社 , 杨立新著, 1996
[4]  
东方法概述[M]. 法律出版社 , 王云霞, 1993
[5]  
罗马法[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谢邦宇主编, 1990
[6]  
中国古代民法[M]. 法律出版社 , 李志敏著, 1988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 人民出版社 , 马克思, 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