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法的独立性——基于对市场失灵最佳克服的视角

被引:44
作者
李昌麒
应飞虎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西南政法大学!重庆
关键词
经济法; 市场失灵; 效率; 独立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 [经济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市场失灵的本质在于市场的内在缺陷以及经济人的利益失衡 ,市场失灵是市场非效率的缘由 ,因此必须对其进行最佳程度的克服。行政法克服市场失灵存在着价值困境、法域归属困境、行政性偏好困境以及执行机构困境 ;民法克服市场失灵存在着限权的困境、有限性困境以及作为私法的困境。而经济法对市场失灵的克服则具有直接限制市场主体私权、直接改变市场主体的利益结构以及公共利益和远视等诸多特有优势。因此 ,行政法和民法都不可能代替经济法的功能 ,经济法具有自身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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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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