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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四个抓手”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性
被引:1
作者
:
赵江平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中国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中国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赵江平
[
1
]
田新宽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中国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综合处
中国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田新宽
[
2
]
机构
:
[1]
中国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2]
中国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综合处
来源
:
中国银行业
|
2017年
/ 02期
关键词
:
银行业金融机构;
消费者权益保护;
银监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有效性;
抓手;
D O I
:
10.16677/j.cnki.10-1167/f.2017.02.031
中图分类号
:
F832 [中国金融、银行];
F203 [生产行业管理];
学科分类号
:
1201 ;
020204 ;
020201 ;
摘要
:
<正>根据银监会年度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中国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思路,通过一头抓基础制度建设,夯实监管基础;一头抓重点任务的落实跟进,带动全系统的日常监管行为,着力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有效性。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于2015年11月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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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06 / 109
页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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