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规突发事件应对与应急法的重构

被引:42
作者
林鸿潮 [1 ]
詹承豫 [2 ]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
[2]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非常规突发事件; 应急管理; 应急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在非常规突发事件的冲击下,法律对应急管理系统的保障和支持作用将面临挑战。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核心的我国现有应急法体系与非常规突发事件应对的要求差距明显,该法施行以来,一系列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为适应非常规突发事件应对的迫切需要,有必要以增强法的适应性为主要目标,重构我国的应急法律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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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危机管理[M]. 清华大学出版社 , 薛澜,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