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美国农贷系统约84,5%的股东是有投票权的农场主和合作社,这种制度安排,可以使借款人拥有、控制并管理农场信贷系统,确保其经营决策符合客户利益,真正服务于广大农牧民和合作社美国农业规模化经营始于上个世纪40年代,80年代随着农业萧条而带来的土地并购进度而进一步加快。美国农场数量由1940年的600万个减少到220万个,并随之出现一些规模巨大的农场。目前,美国农场50%的产值由不足15%的农场创造。美国农场信贷系统是基于美国农业信贷法案而建立起来的由其借款人所拥有,专门向农民、农场主和涉农企业提供信贷服务